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各科水平全国统考用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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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的规定》(1998年6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)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1994年下达的《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通知》的精神和要求,自1999年9月1日起,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取得相应的《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》和相应学科的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》,成为其获得硕士学位的必要前提。 |